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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这11家企业被收回指标
7月17日,记者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常德市对11家逾期未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企业的排污权指标进行无偿收回,并纳入政府储备。
企业现场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2015年1月1日,常德市正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和《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环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全市持有排污权指标的企业每年应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时间累计两年以上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其富余排污权可无偿收回。
此次被收回排污权指标的企业分别为:湖南惠宜佳木业有限公司、湖南天洁纸业有限公司、湖南广源麻业有限公司、常德市天耀纸业有限公司、湖南凯伦堡竹麻科技有限公司、汉寿县德乐纺织原料厂、常德诺雅蚕丝制品有限公司、澧县博远化工有限公司、桃源县诚信建材厂、湖南立星纸业有限公司、桃源县科辉第三墙材有限公司。
据悉,这11家企业均为欠缴时间累计两年以上且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管信息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有利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资源优化配置,是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常德市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目前全市持有排污权指标企业超过1500多家,平均每年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600万元左右。
来源丨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编辑丨曹志远
校对丨谭 倩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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